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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場景 · 10 條

被指控、被傳喚

先請律師,別私了、別刪記錄。被冤枉了,法律上還有申訴和賠償的路。

1 馬上

別把自己搭進去

被指控或被傳喚,先請律師,不私了、不刪記錄

被叫去問話的第一次,你就可以請律師了。律師要求見你,看守所最遲 48 小時內安排,談話不會被聽。跟這個案子無關的問題,你可以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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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容易踩的法律紅線

被警察攔下或帶走時配合,不推、不打、不搶執法記錄儀,喝了酒更要忍

現場阻礙執法,警告或者罰 500 元以下,情節嚴重的拘留 5 到 10 日。對警察動手是另一檔:撕咬、掌摑、踢打、抱摔、扔東西,造成輕微傷以上就算暴力襲警,判 3 年以下。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開車撞的,判 3 到 7 年。甩手、掙脫這類一般的抗拒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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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自己搭進去

可能翻臉的電話和麵談,直接開錄音:自己參加的談話,不用先徵得對方同意

借錢、欠款、賠償、退款、勞動糾紛,電話裡說清楚了卻沒留下東西,幾個月後雙方就可能各說一套。你自己參加的談話可以錄下來,沒提前告訴對方,不會單憑這一點就不能當證據。不能幹的是竊聽、偷窺別人隱私、闖進別人家裡偷錄,或者威脅對方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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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自己搭進去

別給辦案、執法的人送錢送卡:行賄自己也判,對監察、執法、司法人員行賄還要從重

「花點錢把事擺平」在刑法裡是獨立的罪,送錢的也要判。行賄判 3 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判 3 到 10 年,特別嚴重的判 10 年以上或者無期。對監察、行政執法、司法人員行賄,還是明文從重的那一檔。被勒索給了錢、又沒拿到不正當利益的,不算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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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己確實做錯了

別把自己搭進去

出了事主動去說清楚:自首最多能減四成刑,犯罪較輕的還能減更多甚至免罰,「躲過追訴期」這條路是堵死的

自首最多能把刑期減掉四成,情節較輕的可以直接不罰。被找上門之後才如實交代,一般最多能減兩成。跑掉、拒不承認,這些都換不來。指望躲幾年讓案子過期也不成立:已經立案的,你躲著的這段時間不算進追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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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自己搭進去

被起訴、被執行了,如實報財產、能還多少還多少,別把房和錢轉給親友或公司

把房子白送或假轉讓給公司、把錢轉給親友,讓判決沒法執行,就是拒執罪。拒執罪判 3 年以下,情節特別嚴重的判 3 到 7 年。明知還幫著藏錢過戶的親友按同夥算,錢照樣追回。拒絕報告或者虛報財產,個人可罰 10 萬元以下、拘留 15 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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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冤枉了

別把自己搭進去

證據不足本來就應當判無罪,逼出來的口供應當排除;判了還有申訴和再審

定罪的門檻寫在刑事訴訟法裡:定案的證據要經過法定程式查證屬實,還要綜合全案證據排除合理懷疑。做不到,就應當判無罪。刑訊逼供得來的口供、暴力威脅得來的證言,都應當排除,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判決生效之後,你和你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還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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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自己搭進去

被羈押後撤案、不起訴或者判無罪的,去申請國家賠償,按天算錢

被拘留、逮捕後又撤案、不起訴或判無罪的,能申請國家賠償。被關的日子按天賠,2026 年 5 月 18 日起每天 495.94 元。後果嚴重的另給精神損害撫慰金。犯了事只因情節輕微不起訴的不賠,過了追訴期、沒到年齡、自己作假口供的也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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