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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打工先查美加英澳各國的打工時數上限,學期、假期和工作型別要分開算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人身自由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打工時數要按國家、工作型別和學期核對。美國校內打工學期中每週最多 20 小時,英國符合條件的課程每週 20 或 10 小時。加拿大學期中校外每週最多 24 小時,澳大利亞課程期間每兩週 48 小時。假期、實習和境外遠端工作另有規則,不能套同一個上限。

成本

不花錢。自己按周把工時記下來。難在僱主會說「多幹幾個小時沒人查」,這話不能信

收益

美國的 F-1 學生,校內打工在學期中每週不得超過 20 小時。按法規第 (f)(9) 項獲批的校外兼職,學期內同樣每週最多 20 小時。符合條件的假期可以全職。課程實習 CPT 等工作另按實習類別和批准範圍執行,不能把上述上限套到所有校外工作。英國的學生簽證,工時還取決於學校和課程是否符合規定。由有合規記錄的高等教育機構擔保,讀全日制學位及以上課程的,學期內每週 20 小時。該類機構擔保的全日制學位以下課程,每週 10 小時。符合規定的境外高校短期交流專案,學期內也可每週 20 小時。其他課程,包括非全日制課程,不得打工。通常不得自僱(自己給自己幹活),也不得做職業運動員或者演藝工作。依據是英國移民規則裡管學生的那一部分,附錄 Student ST26.1、ST26.5、ST26.8。加拿大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正常學期內校外打工每週最多 24 小時,多份校外工作的時數合併算。依據是加拿大移民法實施條例 IRPR 第 186(v) 條。學校安排的正常假期,符合條件可以全職工作。為加拿大境外僱主遠端工作,不計入這項 24 小時上限,但仍要符合學籤條件。最後一學期和專案銜接期間的資格,見第 32 節第 4 條(全日制、休學和轉學)。澳大利亞的學生簽證,課程進行期間每兩週最多 48 小時。研究型碩士、博士和他們的家屬不受這個限制

備註

本條的工作條件在 2026 年 10 月 21 日複核過。美國校外工作要按類別事先取得相應許可。需要向移民局申請許可的,I-765 還在審時不能開工。課程實習 CPT 則由學校的指定負責人授權,並在 I-20 上籤注,不是所有校外工作都交 I-765。加拿大的舊許可上印的是每週 20 小時,只要還符合條件,實際可以做到 24 小時,以現行規定為準。正常假期指學校安排的假期,不是自己停課。英國限制自僱的範圍包括接私活、開網店、做自由職業。轉簽證期間的特定例外,要按英國官方規則核對。

證據等級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來源
  1. 8 CFR 214.2(f)(9)、(10). https://www.ecfr.gov/current/title-8/chapter-I/subchapter-B/part-214/section-214.2
  2. UK Home Office. Immigration Rules Appendix Student(ST26.1、ST26.5、ST26.8). https://www.gov.uk/guidance/immigration-rules/immigration-rules-appendix-student
  3. IRCC. Work off campus as an international student.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study-canada/work/work-off-campus.html
  4. IRCC. Can I continue to work during scheduled school breaks? https://www.ircc.canada.ca/english/helpcentre/answer.asp?qnum=499
  5.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Student visa (subclass 500). 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s/getting-a-visa/visa-listing/student-500

原書第 32 節第 3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