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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過牢、破過產、上過失信名單,法律上都有重來的路,先把手續走完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A
  • 換錢
  • 不花錢
  • 要花些時間
  • 要長期堅持

說人話

刑滿釋放的人,在就業、就學、社保上不得被歧視,生活困難的由政府幫助安置。犯罪時不滿 18 歲、判 5 年以下的,記錄封存,當兵找工作不必報告。失信名單的期限是 2 年,錢還清了法院應在 3 個工作日內刪名。成年人的前科不封存,當兵、就業時要如實報告。

成本

不收手續費。刑滿釋放的,到戶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司法所、街道報到,申請安置幫教(政府的安置和幫扶)。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把該還的還完,再向執行法院申請把名字刪掉。在深圳參保滿 3 年的個人,可以申請個人破產。每一步都要準備材料、接受面談,還有 1 到 3 年的考察期。難在要一遍遍跟人講過去的事,考察期還得熬。

收益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在就業、就學和享受社會保障方面不受歧視。生活困難的,由戶籍地或者居住地政府幫助安置、依法救助幫扶(監獄法 2026 年修訂,11 月 1 日起施行)。中央 2010 年的檔案要求對他們強化職業培訓,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還要建立過渡性安置基地。犯罪時不滿 18 歲、並且判刑 5 年以下的,犯罪記錄封存,當兵、找工作時不必報告;本人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3 個工作日內出具。上失信名單的期限是 2 年。錢還清了,或者和對方達成和解等情形下,法院應在 3 個工作日內把名字刪掉。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是目前唯一的個人破產法規,宣告破產後熬滿 3 年考察期,沒還完的債可以免掉。企業法人還不上到期的債、欠的又比有的多(這叫資不抵債),可以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破產程式終結後,企業去辦登出登記。但給企業做擔保的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對沒還清的部分「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老闆個人替公司簽了擔保的,還得自己還。成年人的前科不封存:刑法第一百條規定,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入伍、就業時要如實報告,不得隱瞞(全國,個人破產僅深圳)

備註

成年人的案底不封存。刑法第一百條要求當兵、找工作時必須如實報告自己受過刑事處罰。公務員、法官、律師、教師這些職業和政審另有法定限制,前面說的不受歧視不改變這一點。監獄法在 2026 年 11 月 1 日之前的現行文本,對應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條號以生效文本為準。中辦發〔2010〕5 號在中央政府網沒找到原文頁,取自區政府的轉載。個人破產的考察期內,不能坐飛機頭等艙、不能高消費、不能買房。故意侵害別人人身造成的賠償等 8 類債務不免除。靠欺詐拿到的免責,還可能被撤銷。

證據等級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來源
  1.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26). 監獄法(2026 年修訂,第五十九、六十、六十二條).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604/t20260430_726746.shtml
  2.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2010). 轉發《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0〕5 號). http://www.hnziyang.gov.cn/jc_zy/63/84/content_19460.html(益陽市資陽區政府轉載)
  3.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8). 刑事訴訟法(2018 年修正,第二百八十六條). https://www.spp.gov.cn/zdgz/201810/t20181027_396818.shtml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2022). 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第九、十五條). https://gat.hunan.gov.cn/gat/jwgk/zfxxgk/xxgkml/zcfgjjd/zcfg/202205/t20220531_24795836.html(湖南省公安廳轉載)
  5. 最高人民法院 (2017 修正). 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7182.html
  6.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2020). 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第二、二十三、九十五、九十七、一百零三條). https://sf.sz.gov.cn/xxgk/xxgkml/zcfg/content/post_8586018.html
  7.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06). 企業破產法(主席令第五十四號,第二、七、一百二十、一百二十一、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四條:「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式終結後,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413952.htm
  8. 全國人大 (1997). 刑法(第一百條第一款:「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該頁是 1997 年原文).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9.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1). 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九條:「在刑法第一百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2c909fdd678bf17901678bf68be604a1

原書第 7 節第 19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