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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欠了工錢,先分清僱你的是誰:沒執照的作坊和包工頭照樣找勞動監察,給家庭或個人幹私活才去法院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錢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不靠毅力

說人話

沒辦執照的作坊、店鋪,欠了工資照樣能投訴勞動監察、申請勞動仲裁,老闆本人也能被追。包工頭轉包工地上的活欠了錢,由總包或建設單位來付。只有給家庭或個人幹私活,比如當保姆,才不算勞動爭議,要去法院起訴。

成本

不花錢。先弄清三件事:對方是不是在開店辦廠做生意,活是不是從公司或工地轉包下來的,你是不是給人家裡幹活。對方有沒有執照,可以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查。

收益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說的用人單位,是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這類組織,單個的人不算。最高法的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列了幾種不屬於勞動爭議的糾紛。一是家庭或者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二是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糾紛。三是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僱人之間的糾紛。這幾種要去法院按普通民事糾紛起訴,訴訟時效 3 年。沒有營業執照的用人單位不在這個例外裡。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管的是沒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你已經幹了活的,單位或者它的出資人要付工錢、經濟補償和賠償金。出資人就是出錢開這個單位的人。該解釋第二十九條管三種單位:沒辦營業執照的,執照被吊銷的,營業期限到了還在經營的。你和這樣的單位有爭議,要把單位或者它的出資人列為當事人。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沒有營業執照或者執照已被吊銷、但在僱人幹活的,人社部門照樣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個人承包經營違法招人,給工人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和承包的個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有時把工程發包、分包給個人或者沒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因此欠了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清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六條)(全國)

備註

按這個順序判斷。先看活是不是從公司或工地轉下來的,是就找發包的公司或者總包。工地上的工資專用帳戶和總包先行清償,見第 7 節第 2 條(被欠薪先投訴勞動監察)。

再看對方是不是在做生意:開店、辦廠、開作坊的,有沒有執照都走監察和仲裁,仲裁時把老闆本人一起列上。剩下給家庭或個人幹私活的,才去法院。去法院要自己起訴、自己舉證,一審普通程式按規定 6 個月內審完,可以延長。律師費不在法院判給輸家承擔的訴訟費用裡,請律師要自己出,打不起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見第 7 節第 3 條(法律援助)。手上有欠條的可以先申請支付令,見第 7 節第 2 條(支付令)。金額小的走小額訴訟,見第 8 節第 22 條(二手交易被騙、小額訴訟)。訴訟時效 3 年,見第 8 節第 19 條(維權有期限)。走哪條路都不保證錢到帳,對方沒有財產的,贏了也拿不到。

證據等級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來源
  1.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2 修正). 勞動合同法(第二、九十三、九十四條).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193025/content.html(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庫轉載)
  2. 最高人民法院 (2020).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20〕26 號,第二、二十九條).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121.html
  3. 國務院 (2004).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 423 號,第三十三條).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3042.htm
  4. 國務院 (2019).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 724 號,第三十六條).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0/content_5469641.htm
  5. 全國人大 (2020).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006/t20200602_463888.shtml
  6. 國務院 (2006).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 481 號,第六、二十九條). https://www.gov.cn/ziliao/flfg/2006-12/29/content_483682.htm
  7.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23 修正).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二百二十五條). https://amr.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cfg/fl/202401/t20240129_83645867.html(貴州省市場監管局轉載)

這條也在這些場景裡

原書第 7 節第 22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