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吃兩種感冒藥或止痛藥之前,先看成分表,對乙醯胺基酚只能佔一種,吃多了沒不舒服也當天去醫院
- 價效比極高
- 證據 B
- 換壽命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不靠毅力
說人話
很多感冒藥裡有對乙醯胺基酚,兩盒一起吃就是吃了雙份,過量會傷肝。在美國,它造成的急性肝衰竭病人裡,近三成沒等到換肝就死了。國內說明書建議一天最多吃 2 克,美國還提醒用藥時每天別喝 3 杯以上的酒。吃多了沒有不舒服也要馬上去醫院,解毒藥越早用越好。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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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看一眼每盒藥的成分表,一兩分鐘。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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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22 家醫院用 6 年時間連續登記了 662 例急性肝衰竭。其中 275 例(42%)是對乙醯胺基酚造成的,吞下的劑量中位數是 24 克。這 275 人裡,131 人(48%)是不小心吃多的,不是故意。不小心吃多的人裡,38% 同時吃了兩種以上含這個成分的藥。這 275 人裡,27% 沒等到換肝就死了,8% 做了肝移植。國家藥監局 2020 年要求非處方藥說明書寫明:過量使用會引起嚴重肝損傷,建議一日最大量不超過 2 克。說明書還要寫明,儘量避免和含對乙醯胺基酚或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合用。美國法規要求這類非處方藥在警示第一條寫明三種傷肝情形:超過一天最大量,和其他含對乙醯胺基酚的藥同吃,用藥期間每天喝 3 杯以上的酒。藥監局同一份公告還要求,緩釋製劑說明書寫明:成人或兒童過量服用,不管有沒有不舒服,都要立即就診。解毒藥叫 N-乙醯半胱胺酸,說明書寫明要儘早用,12 小時內用效果滿意,超過 24 小時效果較差。美國 1976 到 1985 年的多中心研究跟蹤了 2540 個用這種解毒藥的過量病人。按血藥濃度判斷可能傷肝的病人裡,10 小時內開始用藥的,6.1% 出現肝損傷。10 到 24 小時才開始用的,26.4% 出現肝損傷。過量後 8 小時內開始用,不管血藥濃度多高都有保護作用。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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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醯胺基酚也叫對乙醯胺基酚。複方感冒藥的通用名裡帶「氨酚」兩個字的,比如氨酚偽麻、氨咖黃敏,就含這個成分。拿不準就把幾盒藥都拿給藥店的藥師看。定 B 是因為美國那組數字是病例登記,沒有對照組,算不出看了成分表能少出多少事。收益定「大」是按後果定的:急性肝衰竭裡有近三成直接死亡。解毒藥越早越好的數字來自沒有隨機分組的多中心觀察,只和過去的病例比過。
- 證據等級
- B : 有研究支援,但說不出確切數字,或者只有小樣本、單項研究.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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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rson AM, Polson J, Fontana RJ, et al.; Acute Liver Failure Study Group (2005). Acetaminophen-induced acute liver failure: results of a United States multicenter, prospective study. Hepatology, 42(6):1364-1372. https://doi.org/10.1002/hep.20948
- 國家藥監局關於修訂對乙醯胺基酚常釋及緩釋製劑說明書的公告(2020年第15號)及附件1《對乙醯胺基酚常釋製劑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附件2《對乙醯胺基酚常釋製劑非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附件3《對乙醯胺基酚緩釋製劑說明書修訂要求》(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轉載). http://mpa.hunan.gov.cn/mpa/xxgk/tzgg/wjtz/202003/t20200311_11809335.html
- 21 CFR 201.326(a)(1)(iii)(A) Liver warning. https://www.ecfr.gov/current/title-21/chapter-I/subchapter-C/part-201/subpart-G/section-201.326
- Smilkstein MJ, Knapp GL, Kulig KW, Rumack BH (1988). Efficacy of oral N-acetylcysteine in the treatment of acetaminophen overdose: analysis of the national multicenter study (1976 to 1985).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319(24):1557-1562. https://doi.org/10.1056/NEJM198812153192401
- MedlinePlus. Acetaminophen (In case of emergency/overdose). https://medlineplus.gov/druginfo/meds/a681004.html
書裡提到這條的地方
原書第 34 節第 1 條. 這一節講健康和用藥,只作一般參考,不能代替醫生的診斷和處方。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