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籤「個人原因主動辭職」,那一簽就沒有 N 了
簽字承認「個人原因主動辭職」,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金通常一起落空。自己提出離職,本來就不在給補償的那幾種情形裡,公司欠薪、不繳社保這類過錯除外。不必當天籤,冷靜一晚再說。
- 價效比高
- 證據 B
- 換錢
按場景 · 20 條
頭幾天最要緊的是先別簽字、把證據和錢算清楚,然後再去領失業金、接上社保。下面按先後順序排。
簽字承認「個人原因主動辭職」,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金通常一起落空。自己提出離職,本來就不在給補償的那幾種情形裡,公司欠薪、不繳社保這類過錯除外。不必當天籤,冷靜一晚再說。
辭退、扣工資這類爭議由單位舉證,但加班要你先證明,單位的工資記錄也只需要留兩年。電腦和帳號一交回去,這些材料就拿不到了。手裡有工資條、考勤、社保記錄和聊天原始記錄,單位不認帳時你才有東西可拿。
被裁時公司要給的經濟補償這樣算:幹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給半個月。這裡的月工資是走人前 12 個月的平均數,獎金、津貼、補貼都要算進去。工資高過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3 倍的按 3 倍封頂,年限最多算 12 年。
公司因為你病後幹不了、幹不了工作或者情況大變而辭退你,要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沒通知的,要在 N 之外再多給一個月工資,這就是常說的 N+1。談的時候把這一個月單獨列出來,別讓公司把它算進 N 裡面。
公司屬於違法解除的,賠償金按經濟補償的標準翻倍,就是常說的 2N。是不是違法解除要看具體情形。先找法律援助或者律師問清楚,再決定是跟公司談,還是去仲裁。
單位和你自己交滿 1 年、又不是你主動提的辭職,辦完失業登記、願意找工作的,就能領錢。交滿 1 年不到 5 年最多領 12 個月,滿 5 年不到 10 年最多 18 個月,10 年以上最多 24 個月。領錢這段時間,職工醫保有失業保險替你交。
不管是被辭退、合同到期還是自己辭職,單位都要在你離職時給一份離職證明,並在 15 天內轉走檔案和社保。證明上要寫合同期限、離職日期、崗位和在這家幹了幾年。辦失業登記要用它。單位不給,勞動部門會責令改正,害你受了損失還要賠。
因為解除勞動合同拿到的一次性補償,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 3 倍以內的部分不交個稅。超出的部分單獨算稅,不和當年工資加在一起。單位要是把整筆並進當月工資扣了稅,先找單位問清楚,再打 12366 問稅務局。
個人一年交 400 元起,2025 年財政再按人頭補不低於 700 元。特困人員全額資助,低保物件定額資助。斷繳是有代價的:沒在集中期參保、或者沒連著交的,交完之後有 3 個月看病不給報,每多斷 1 年原則上再多加 1 個月。
養老金按累計年限算,不按連續年限算,斷了不清零,到退休年齡累計滿 15 年就能按月領。職工醫保交夠年限的,退休後不用再交,各地的年限不一樣。斷繳影響的是兩樣:居民醫保重新交上後有一段時間看病不給報,各地買房、落戶、積分常要求連續繳費。
換城市工作,養老和醫保關係都能跟著你走,以前交的年限接著往上加。沒到領養老金的年齡,不能辦退保把錢取出來。醫保斷交超過 3 個月,到新地方可能要等最多 6 個月才能報銷,所以中間別空太久。
信用卡還不上又願意還的,可以找銀行談個性化分期,最長 5 年,簽了協議銀行就要停止催收。但銀行可以不答應,已經逾期的記錄照樣留在徵信上。收錢幫你「停息掛帳」「洗白徵信」的中介,監管部門專門提示過,別找。
認定下來之後,自己交社保能拿補貼,原則上不超過你實際交的三分之二,最長 3 年。被單位招用、或者安排到公益性崗位的,單位那部分社保也有補貼。公益性崗位的補貼參照當地最低工資,這類崗位錢不多,但帶社保,適合過渡。社保補貼多是先交後補,得先墊錢。
參加培訓並拿到規定的證書,就有職業培訓補貼,同一個人最多領 3 次。畢業兩年內沒找到工作的高校畢業生、16 到 24 歲的失業青年,可以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期間領基本生活費。先去當地人社局官網查「職業培訓補貼目錄」,別自費報班。
參加過求職輔導的人,找到工作的機率是沒參加的人的 2.67 倍。管用的是這幾樣:學具體的求職技巧,把自己講清楚,定明確目標,主動出擊,開口找人幫忙。
就業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市場這些公家機構,介紹工作、職業指導、政策諮詢、辦就業和失業登記,全都不收錢。法律還明文不許它們拿這些服務去賺錢。零工市場的登記和釋出資訊也免費。順手把失業登記辦掉,領失業金和認定就業困難人員都要用它。
用人單位不能扣你的身分證,不能收押金,也不能換個名目收錢。中介沒給你介紹成工作,必須退中介費。先交培訓費再上崗的培訓貸、靠拉人頭算錢的傳銷,都是官方點名的騙局。借錢的利息超過一年期 LPR 四倍的部分,法院不支援,但本金照還。
失業的人之後死亡的機率比在職的人高約六成,男性和年紀不大的人更明顯,頭十年最高。把抽菸喝酒的影響扣掉,升幅少了約四分之一,這部分自己能管住。先去辦失業登記、領失業保險金。
這段時間你對各種「機會」的判斷力最差。實驗裡傷心的人為了不等 3 個月,願意少拿一成多到三成多的錢。金額超過一個月收入、或者反悔代價很大的事,一律推後三個月。先講給一個跟這件事沒利益關係的人聽,別當天拍板。
把 3 到 6 個月的生活費放在隨時能取出來的地方。這樣失業或者生病的時候,你就不用去借信用卡最低還款這類高息的錢,也不用虧著把手裡的投資賣掉。存在銀行裡的錢有存款保險,同一家銀行最高賠 50 萬元。
這一頁的分組和順序是本站整理的,條目內容來自原書。說明